建管處劉美秀處長表示,本市轄內達15年及30年以上建築物數量龐大,考量行政資源量能,爰將原訂申報制度實施時間順延至111年啟動,律定每期申報時限為1年,目前累計於非申報期間主動完成申報者計有154棟(公有建築物17棟/私有建築物137棟),建管處對於願意基於公共安全考量,而自發性進行外牆申報之建物所有權人,表達高度的感謝與支持,但對於相關媒體報導僅有3.35%外牆申報完成率之誤解特予澄清。
劉美秀處長強調,為降低申報人辦理申報成本並促進申報程序合理性,本府都市發展局業已修訂申報辦法、培訓計畫、人員管理要點、補助作業要點、作業書表等相關法制程序,新增專業檢查人員資格、增加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亦可辦理申報程序,降低申報人之診斷費用,使檢查費用更為合理等策進作為,以促進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作業之落實,達到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目標。
市民如欲進一步了解申報辦法及申報補助等相關訊息,請至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頁(http://dba.gov.taipei),點選建物外牆安全專區中,查詢申報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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